一、普法内容
1.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重要部署。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国家法律法规。
3.《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
4.《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地方志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等档案、方志法律法规。
5.《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贵州省档案条例》《贵州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等地方性法规规章。
二、普法对象
1.馆(办)全体干部职工。
2.社会公众。
三、普法目标
1.切实推动“八五”普法深入开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增强档案、地方志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治档、依法治志的能力。
2.普及档案、地方志法律法规,提升档案、方志工作社会影响力。
四、行动计划
1.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馆(办)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馆(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依法履职。
2.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做党章党规党纪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3.将宪法学习教育纳入馆(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干部日常学习培训计划。结合工作职能,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自觉维护宪法权威。
4.聚焦民法典宣传,继续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积极组织民法典主题宣讲、知识竞赛等活动,扎实推进民法典实施。
5.积极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反间谍法等,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
6.加强专业领域普法宣传,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档案、地方志法律法规规定,增强档案、地方志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结合“6·9”国际档案日、“5·18”《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日等宣传活动要求,开展档案、地方志法律法规社会宣传工作,扩大档案、地方志工作社会影响力。
7.组织馆(办)干部职工完成在线学法任务和学法考试工作,确保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
8.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在六盘水档案馆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9.及时总结普法工作经验,深化普法宣传工作开展。
五、责任领导
徐琳 市档案馆(市地方志办)副馆长(副主任)
六、责任部门
办公室,负责全馆(办)普法工作统筹安排,组织开展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工作,并落实对社会公众普法工作。(责任人:袁和鸾,办公室一级科员,联系电话:2110155)
七、联系方式
联络员:袁和鸾
联系电话:0858-2110155
八、普法实效评估
按照行动计划推进实现年度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