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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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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03/2013-29049
  • 信息分类: 计划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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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六盘水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六盘水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1—2015)
(2011年3月10日全市档案工作会议通过,市档通[2011]7号文件发布)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档案部门的指导下,全市各级档案部门和广大档案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真抓实干,基本完成了“十一五”期间制定的档案事业发展的各项目标和任务,档案工作在全市的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化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十一五”期间,各级党委、政府对档案工作重视的力度在加大;档案部门的工作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档案法制宣传和执法检查不断深入;档案服务社会、服务民生渠道不断拓展,市、县两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被纳入政府信息中心建设,档案利用不断向社会开放;市、县两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规范化建设程度不断提高,2010年通过了省对六盘水市档案事业发展的综合评估;馆藏档案门类载体不断丰富,档案存量不断增加;六枝、盘县档案馆对民国档案进行了抢救,市档案馆、水城县档案馆将境内散存于民间的彝文古籍申报为国家重点档案进行了抢救;市档案馆、盘县档案馆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机关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健康发展;农业、农村档案工作迈出了新的步伐。较好地完成了六盘水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各项工作任务。
为推动全市档案事业在“十二五”期间持续健康发展,使档案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建和谐六盘水提供优质服务,结合“十一五”期间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的完成情况,根据《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贵州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特制定《六盘水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分析现阶段全市档案事业的总体形势,着力解决影响档案事业发展的主要问题。按照“确保档案安全,加快业务创新,狠抓基础建设,激发队伍活力”的工作要求,以规范化建设为基础,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社会各界档案利用需求为目标,以档案资源建设为核心,以档案信息化建设为重点,以档案法制建设为保障,加大档案开放力度,优化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环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以及构建和谐六盘水这一目标,科学规划,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档案部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努力实现我市档案事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全市各级政府对档案事业的投入力度加大;力争市、县两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新馆建成,设施完备、功能完善、技术先进、馆藏丰富、利用活跃,充分发挥档案安全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利用中心、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电子文件中心“五位一体”的功能;机关、企事业、重点建设项目、农业农村和社区档案工作规范有序地发展;全市各级各类档案收集齐全、整理规范、利用便捷、移交及时;建立市、县(特区、区)档案信息网络,实现全市档案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加强档案法制建设,实现档案工作依法管理。努力实现“档案资源集约化、管理工作规范化、业务建设标准化、人员素质现代化、服务社会优质化”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档案基础业务建设
1、加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机制,加大依法开放档案力度,积极探索和推进暂不公开和控制使用的档案信息在规定范围内合理使用的方式方法,拓展机关档案向社会开放利用的范围,最大限度地为公众获取档案信息和政府公开信息提供便利条件。加强现行文件利用中心的建设,认真做好文件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把已公开现行文件中心利用工作做细、做深、做实,切实把我市两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成为政府公开信息利用的场所,充分发挥桥梁和窗口的作用,促进档案信息资源服务社会化。充分利用档案信息网站提供档案信息检索查询服务,适时公布开放档案目录和全文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已公开档案信息、已公开现行文件及其他政府公开信息服务,最大限度地实现档案文件信息的共享。
2、加强档案征集、收集工作,丰富档案馆藏
     丰富的馆藏档案资源是人民群众查阅利用的前提。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注重民生档案工作,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加强民生档案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如户籍档案、婚姻档案、干部职工人事档案、人口普查档案、军转人员档案、土地承包流转档案、林权改革档案、移民档案、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档案、房地产档案、就业档案、社保档案、医疗档案、保险档案、计生档案、学籍档案等。对这些档案资源进行科学整合,大力开发利用,构建并完善民生档案服务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利用方便;积极督促指导到期档案的进馆工作,以丰富馆藏。在积极做好接收纸质档案进馆的同时,注重对电子档案目录一并接收,打好档案信息化的基础;加强重点档案的征集、收集和抢救;加强对照片档案、实物档案、名人档案、名优特产档案、民风民俗和民间艺术档案、重大历史事件档案等档案的征、收集,以丰富档案门类。
3、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
     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监督指导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情况。认真贯彻《贵州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实施意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的登记及时、收集完整、整理规范、保管安全、利用便捷等工作,进一步发挥项目档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独特作用。
4、促进民营企业档案工作
     依照党和国家有关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发展的意见》。研究掌握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特点,从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加强调研,抓好试点,树立典型,示范带动,指导和帮助民营企业做好档案工作。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不断提高民营企业经营者的档案意识;建立与企业自主经营管理方式相适应的档案工作体制和业务标准;加大档案业务指导与培训的力度,为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有效服务。
5、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档案工作
    加强组织协调,积极稳妥地推进社区档案工作发展,使社区档案工作与社区建设同步发展。加强社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发挥社区档案作用,为社区居民和社区建设服务。
6、深化农业农村档案工作
    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农村产业化经营、农业基本建设、农业合作项目、农业科技、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建档工作,制定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文件材料形成、归档和保管的指导性文件,加大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加强对本地区农业农村档案工作联系点的指导,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为农业经济发展、农村稳定和谐、基层民主建设和农民增收服务。
7、加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档案工作
    与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开展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领域专业档案管理现状与流向归属问题的调查研究,制定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体系专业档案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体系专业档案的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专业档案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
(二)档案信息化建设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电子文件管理、数字档案馆建设的文件精神,加强以计算机网络设备和数据库为主要内容的档案信息化基础建设,建立馆藏档案目录数据库、重点档案全文数据库、现行文件全文数据库和声像、照片等特殊档案的多媒体数据库。加快馆藏档案数字化的步伐,“十二五”期间要全面完成永久保存的重要纸质档案和现行文件数字化建设任务,建立全市性、规范化、可共享的分布式档案原文数据库,努力实现档案信息化互联互通、社会共享。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电子文件积累、鉴定、归档等工作,保证电子文件的真实、完整、有效。市、县档案局要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对各立档单位电子文件形成、流转、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的监督指导,建立电子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制度的审核和备份制度,确保电子文件、电子档案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按照国家数字档案馆建设总体规划,逐步开展电子文件(档案)备份中心建设,逐步落实电子文件的异质、异地备份,对电子档案进行安全有效的管理。
(三)档案馆库建设
     积极加强与市发改、规划、建设、环保、国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做好市档案馆建设的选址、规划编制、建筑设计、施工等工作,并抓住国家拟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馆舍建设的机遇,扎实做好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的选址、规划编制、建筑设计、施工等工作,力争在“十二五”期间使市、县(特区、区)两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舍条件基本达到《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和《档案馆建设标准》的要求,基本满足市、县两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的法定职责需要,努力提升市、县两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的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档案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
     积极探索档案管理的新方法,加大基层档案管理监督力度,在机关、团体及其他组织普遍实行《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并推进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归档文件科学、准确、完整,整理规范,利用便捷。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凡是反映本单位、本部门基本职能和人员情况、涉及重大活动和民生的文件,都要列入归档范围并确定相应的保管期限。特别是各业务主管部门在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专业档案,种类多、数量大、专业性和时效性强,在小康社会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必须做到应收尽收,完整纳入国家档案资源管理体系。
(五)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
     市、县两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要通过各种形式征集散失在民间的珍贵档案、特色档案,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采用修复和数字技术等方式抢救和保护馆藏的珍贵、重要档案。要认真贯彻执行《贵州省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管理办法》,确保项目经费专款专用,用足、用好、用出成效。
(六)档案安全建设
     要从对党、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高度,深刻认识档案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履行党和国家赋予的职责。加强档案规章制度建设,把档案信息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强化档案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管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对档案造成的危害;创造条件逐步开展馆藏档案副本的制作,保护档案原件,确保档案实体安全,逐步开展重要档案异地备份工作,确保档案管得好、用得好、用得安全;加强档案信息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管理确保档案数据及网络设备设施安全。
(七)档案法制建设
     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档案法律法规,规范档案管理行为,依法行政,依法治档。认真贯彻执行《贵州省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档案法律监督机构,加大档案行政执法力度和专项检查力度,规范执法程序,形成良好执法氛围,切实查处档案违法行为。继续加强档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行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开展向社会宣传档案法律法规,努力增强全社会的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制意识,促进档案法制建设。
(八)档案宣传工作
     加大档案工作的宣传力度。市、县两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要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适时举办各种有影响、高质量的展览,采取各种有效方式扩大档案工作的影响,加大档案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档案意识,为档案事业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九)档案科技工作
    从档案事业发展需要出发,组织开展具有战略性、科学性、实用性的档案科技项目研究,研究解决关系我市档案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理论和关键技术问题,重点开展档案管理模式创新与新技术新方法研究、档案安全保障能力研究、档案实体安全与信息安全策略研究、档案保护与修复技术设备研制等,加大档案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力度,促进科技与档案业务的紧密结合。
(十)档案人才队伍建设
    树立科学的人才观,高度重视人才工作,积极实施人才强档战略。加快档案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以适应档案信息化管理的需要。加强档案干部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按照建立“学习型、服务型、落实型、廉洁型”机关的要求,创新培训模式,增强干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开展对外学习交流,开阔档案干部的视野。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纪律严、思路宽的学习型、实干型、创新型的业务骨干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四、重点建设项目
(一)新建市、县两级国家综合档案馆
     因现有馆库建筑设计不合理,功能用房缺乏,不适应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急需新建。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新建符合《档案馆建设标准》、《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等要求的国家综合档案馆。
(二)档案信息化建设
     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建立馆藏档案目录数据库、重点档案全文数据库、永久保存的重要纸质档案数据库和现行文件全文数据库。
投资方式:本级财政投资,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补助。
实施时间:2011年—2015年。
(三)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
     市、县两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通过各种形式征集散失在我市境内民间的珍贵档案、特色档案,采用修复和数字技术等方式抢救珍贵、重要档案,特别是要加大对彝文古籍、被誉为“国宝”的布依文古籍的征收集和抢救保护工作。
投资方式: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补助,市(县)级财政配套补助。
实施时间:2011年—2015年。
五、保障措施
(一)把握大局,突出重点。
     树立大局意识,明确档案工作在六盘水经济社会建设中的独特作用,自觉主动地将档案工作与中心任务、大局工作联系起来,主动融入,主动呼应,抓住机遇,加快发展。要把积极进取的精神与科学求实的态度结合起来,坚持从部门的实际出发,正确分析档案事业发展的有利条件和可能遇到的实际困难,突出重点,在服务大局中找准位置,发挥作用,做出贡献。
(二)加强领导,加大投入。
     积极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重视,把档案事业的发展列入各级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档案事业的投入,档案事业经费逐年增加,为档案事业发展提供政策和经费保障。争取将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电子政务工程建设,把档案信息资源建设与国家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电子政务建设结合起来,使档案事业与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三)改革创新,统筹协调。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档案工作的规律,推进档案管理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积极探索适应依法行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信息化环境要求的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加强档案执法检查与业务指导服务的协调,强化档案行政管理机构的主体地位和服务功能;加强档案业务工作与档案宣传教育、统筹协调,集聚合力,提高档案管理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水平,实现我市档案事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四)强化责任,确保落实。
    加强档案人员的思想、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强化终身学习意识,增强档案人员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调动广大档案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各方面人才在档案工作中的作用,努力形成团结协作、风正气顺、人和业兴的局面。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加强调查研究,建立落实机制,确保“十二五”规划的全面落实。

                                                                                                                                                                                           201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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